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推荐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复旦大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工作小组设置

1.为做好推荐推免生工作,本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2.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王琳

成员:张晓清、马臻、王文、张立武、虞文嫣、罗刚、陈宏、杨茜迪

其中,纪检委员:王文

 

三、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系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四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不少于80学分。

3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5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四、推免生遴选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以下原则从优遴选推免生。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不专门组织遴选笔试或面试,但学生应满足(三-2)的要求,并确保能在2025年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而不至于浪费名额。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原则如下:

1)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人文社科类专业)或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评审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竞赛(活动)获奖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评审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48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综合发展潜力。如申请人有德智体美劳特优的表现,经申请人提出,工作小组讨论,可以给予最高5分的加分。特优的表现包括:在中科院一区学术期刊发表和学业相关的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论文且满足学校规定的回避原则;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得到市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第一完成人);作为本科生,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要表彰等。

4)参军入伍服兵役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

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6)到国际组织实习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

4.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首先看修读的总学分,总学分多者胜出。如果总学分一样,则可根据学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成绩高低等情况排定推荐次序。环境系不会以报考本校、本系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环境系会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应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环境系提出候补推荐名单的,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考虑2024年春季学期施行的学业评价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参见《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5.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五、名额分配

按学校名额分配和通知,环境系名额15人。

 

六、工作方法

本系推免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宣传发动:向本系应届生和辅导员公布工作办法,积极发动学生申请推免,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工作。

2)材料收取和整理: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加分应由学生提供证明材料。本系收取学生申请材料后,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照要求进行审核。

3)原则上不举行面试和笔试;科研加分和综合发展潜力加分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4)综合学生平时成绩和学校规定的加分项,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教务处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资料。

5)分党委纪检委员全程参与推荐过程。意见处理和解释由推荐工作小组进行。

 

七、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2日发布推免推荐工作报名通知。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如院系或相关部门有其他材料要求的,学生应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或相关部门负责老师。

2. 96日左右,各院系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www.urp.fudan.edu.cn)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3916日左右,各院系和相关部门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20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从教务系统下载推荐名单汇总表(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向教务处报送。

59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925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要求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八、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系教学办公室:65642013。

我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教务处(推荐政策):55664936、65642235

研究生院(接收环节):65643991、65642673

监察处:65642601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