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复旦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工作小组设置

1.为做好推荐推免生工作,本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纪检委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系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系分党委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2. 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将与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与其它院系或高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与选拔接收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推荐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本科毕业班学生(留学生除外),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本科生应已完成本院系规定的相应课程,同时,四年制学生已获得学分数应不少于120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学分数应不少于80学分;

(2)港澳台侨学生应已完成本系规定的相应课程,同时,四年制学生已获得学分数应不少于100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学分数应不少于80学分。

(3)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2.8(专项类别推免生如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学生的英语能力不低于以下水平:FET成绩C、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5)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人才工程、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参军返校生、研究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等专项类别的推免生,应达到相关专项类别推免生的推荐条件。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申请相应专项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其大学在读期间应在全国性或全市性的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较大贡献。

3.本系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拟推荐的候选学生如个别条件与上述两点规定的标准略有差距,但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在获得三名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的独立推荐(须将教授推荐信作为附件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后,经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后无异议的,本系可向学校提出破格推荐申请。

4.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尚在境外交流学习或正在部队服役、且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有特别规定的专项类别推免生除外)。

5.国防定向生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除了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外,还须由武警部队驻复旦大学选培办出具批准公函或按部队最新政策执行。

6.学生在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报名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四、名额分配

按学校名额分配和通知(专项推荐生不占系内名额)。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符合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研究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如实填写《复旦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连同相应附件材料(包括学术研究、实践、获奖等证明材料)提交给本系教务员老师。

2.9月20日前,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审核考察报名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人才工程、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研究生支教团、“5+3试点项目”、补偿计划等专项计划)并公示,同时向本科生院报送本系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3.9月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当届推荐名单。

4.9月24前,本科生院公示我校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5. 9月25日-10月8日,列入我校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的学生,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缴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于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缴费等手续的,按自动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处理,后果自负。

六、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系教学办公室:65642013。本科生院:55664936、65642235。研究生院:65643991、65642673。学校监察处:6564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  。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