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下达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复旦大学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工作小组设置

1.为做好推荐推免生工作,本系成立由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纪检委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系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系分党委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2. 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将与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与其它院系或高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推荐与选拔接收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推荐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本科毕业班学生(留学生除外),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学分数不少于80学分,并且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8(专项类别推免生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英语水平符合申请的要求:FET成绩不低于C、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00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须将推荐信作为申请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并经本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和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予以推荐。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参军返校生、人才工程、支教团、“5+3试点项目”等专项推荐生,其推荐的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学校公布的相关专项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其中,支教团推免生GPA不低于2.5、体育特长生GPA不低于2.2、参军返校生GPA不低于2.0)。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申请相应专项推免生资格的,其大学在读期间应在全国性的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较大贡献。

3.目前尚在境外交流学习、且符合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推荐和选拔。国防定向生申请推荐名额时,须由武警部队驻复旦大学选培办出具同意公函。

4.申报推免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一经自主报名并被确定为推荐名单,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不再提供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

四、名额分配

按学校名额分配和通知(专项推荐生不占系内名额)。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 9月8日前,符合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等等各类专项计划),如实填写《复旦大学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报名表》,连同相应附件材料(包括学术研究、实践、获奖等证明材料)提交给本系教务员老师沈益群。

2. 将来9月12日或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面试。认真审核考察报名学生综合情况,之后确定本系推荐名单并公示,向本科生院报送本系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相关补充材料。

3. 其他后续事宜按学校规定和通知进行。

六、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系教学办公室:65642013。本科生院:55664936、65642235。研究生院:65643991、65642673。学校监察处:65642601。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