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教授 | 岗位数量 | 2 | |||
设岗学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
招聘期限 | 12月15日至12月19日 | |||||
岗位要求 | (1)学位:正高级职务申报者须具备博士学位。 (2)年龄:由于正高级职务岗位是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的核心力量,将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申报者上岗后至少须承担3年(1个聘期)以上的工作,因此,原则上正高级职务申报者年龄在申报截止日前应未满57周岁。 (3)任职年限:正高级职务申报者须实际担任5年及以上副高级职务。 (4)申报专业方向:教师申报职称的专业方向应与其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方向一致,并在该方向承担教学、科研以及研究生(包括硕士生或博士生)培养等活动三年级以上。 不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但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者,必须向系学术委员会提出破格申报申请。 (5)在履行副高级职务期间,除教学科研工作外,必须参加系层面服务工作,且工作量经审核合格。 (6)2 年内不得有发生过责任、技术事故或重大违纪事件的情况。不得有违反师德师风、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学术道德与规范的行为。 | |||||
岗位职责 | (1)申报者须指导过至少3名硕士(含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含工程硕士)研究生且至少1名已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协助指导过1名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申报者还必须作为主讲教师系统承担过2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且教学质量(包括学生评教的平均分),应处于系相应层次教师的平均水平之上(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3)教学获奖情况:优先考虑国家或上海市精品课程负责人、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材奖获得者、上海市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国家级教材主编(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章节)以及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论文的申报者。 (4)达到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学科领域的科研成果及学术水平相关标准。 | |||||
材料要求 | 《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纸质表格1份,以及表格电子版);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正高级一般应提交5项)(复印件);申请者对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总结性描述(不超过500字);成果引用与评价情况;《青年教师学生工作情况审核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需填写)。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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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雪梅 | 联系电话 | 312456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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