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2002年修订版)
一、指导原则
评选奖学金的指导思想是真正选优、奖优,激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争创佳绩。
二、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以政治思想和操行、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作为基本标准。
1.
政治思想和操行(A)
A = 政治态度 + 文明道德 +遵纪守法+ 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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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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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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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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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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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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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3
|
3
|
3
|
/
|
|
一般
|
2
|
2
|
2
|
/
|
*
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评分标准如下:
(a)5,担任较多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b)4,担任社会工作,参加公益活动,表现较好。
(c)3,担任社会工作,参加公益活动,表现一般;或未担任社会工作,但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d)2,未担任社会工作,较少参加公益活动。
2.
学习成绩(B)
具体打分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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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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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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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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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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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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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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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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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1
|
|
学位基础课及专业课
|
4
|
3
|
2
|
1
|
|
选修课
|
3
|
2
|
1
|
0
|
l
学习成绩分B(类似绩点分)=[ Σ(公共课)成绩分*学分+ Σ(学位课)成绩分*学分+ Σ(选修课)成绩分*学分] / [Σ(选修课)学分+Σ(公共课)学分+Σ(学位课)学分]
l
业务学习(包括政治理论课及外语)有一门"不及格"或在中期考核中受到黄牌警告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年度奖学金的申请。
l
各年纪的学习成绩在计算总分时权重不同(见三、)。二年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申请奖学金年度的学习成绩为准;上一年未获得过奖学金的三年级硕士和博士的学习成绩以上年的成绩为准,但以前获得过奖学金的三年级硕士和博士生学习成绩不再记分。
3.
科研成果(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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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论文及成果发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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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分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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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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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作者
|
三位作者
|
四位作者
|
五位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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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4
|
70
|
50;20
|
45;17;10
|
42;16;8;6
|
41;15,7;5;3
|
|
4>IF>=3
|
50
|
35;15
|
33;12;8
|
31;11;7;5
|
30;10;6;4;2
|
|
3>IF>=2
|
40
|
30;13
|
25;10;7
|
20;9;6;4
|
18;8;5;3;1
|
|
2>IF>=1
|
30
|
25;10
|
20; 9;6
|
16;8;4;3
|
15;7;3;2;1
|
|
1>IF
|
20
|
17; 9
|
14; 8;4
|
13;6;3;2
|
12;5;2;1;0.5
|
|
国内权威杂志文章(校定)
|
15
|
12;6
|
11;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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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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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位及后面的作者不记分。
|
|
国内CSCD核心杂志期刊
|
10
|
8;4
|
7;3;2
|
6;3;2;1
|
|
国内一般文章
|
3
|
2; 1
|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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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位及后面的作者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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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非SCI文章
|
3
|
2;1
|
2;1;0.5
|
|
会议文章
|
3
|
2,1
|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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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教材 3/章; 15/被列为主编或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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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撰词典 10 /被列为主要撰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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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级获奖 按SCI(IF=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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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获奖 按SCI(IF=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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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省部级获奖 按国内核心杂志文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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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文章分数以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或接收录用的文章来计算;导师不计入作者排序,但计入作者总数。
(2)
已发表的文章,需交发表期刊的目次和文章的第一页复印件; 已接收的文章,需交期刊编辑部录用通知的复印件及文章底稿(或校样)的第一页复印件。
(3)
出版教材或编撰字典以书内说明为准。
(4)
若申请人以前曾申请并获得过奖学金,则以前获奖时所用过的文章在本次申请时不得再次使用记分(为参与学校的竞争,可在申请表中列出以往所发表过的文章,但要注明。);
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若发现这种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在校申请奖学金资格。
4.
加分(E)
对特殊学科方向并对实验室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特设E项,最高为5分。 此项分数由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给分。
5.优先评选条件和否决标准
以当年“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为准
三、计分方法
一年级硕士:按本科期间综合指标确定新生奖学金名单。
二年级硕士 = A+ B×2.5 + C×1.1 + E
三年级硕士 = A+ B×1.5+ C + E
一年级博士 = A+ C+
E(本系直升) (硕博连读者按三年级硕士记分)
二年级博士 = A+ B×1.5+ C×1.1 + E
三年级博士 = A+ B+
C+ E
记分说明:各年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工作内容和重点不同,但研究生奖学金是统一评定,名额有限,为保证各年级硕士和博士生记分平衡、增大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奖比例,各年级在学习成绩项采用不同权重系数;在科研成果项对二年级硕士和博士生增加10%权重,以鼓励硕士和博士尽早开展科研工作。
四、评选过程
开会公布复旦大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意见和本系名额,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在评审会上做工作汇报,经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小组商议后,张榜公示初选名单,
三日后,无异议即确定。
五、获奖研究生在个人自愿的原则下将5%的奖金作为系研究生活动基金。
六、本方法自2002年起使用。若有问题产生,由系审评组与研究生代表共同商议决定修改意见。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研工组
200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