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副高级职务申报者须具备博士学位。
(2)年龄:由于副高级职务岗位是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的中坚力量,将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任务,申报者上岗后至少须承担3年(1个聘期)及以上的工作,因此,原则上副高级职务申报者年龄在申报截止日前应未满57周岁。
(3)任职年限:副高级职务申报者,取得博士学位后须实际担任2年及以上中级职务。博士后出站后作为中级职务入职者申报副高级职务时,博士后在站时间可视为担任中级职务年限。
(4)申报专业方向:教师申报职称的专业方向应与其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方向一致,并在该专业方向承担教学、科研以及研究生(包括硕士生或博士生)培养等活动三年及以上。
不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但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者,必须向系学术委员会提出破格申报申请。
(5)在履行中期职务期间,除教学科研工作外,必须参加系层面服务工作,且工作量经审核合格。
(6)所有申报者近2年内不得有发生过责任、技术事故或重大违纪事件的情况。不得有违反师德师风、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学术道德与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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